根据新疆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7年选调生工作的函》(新教内学函[2017]3号)的精神,为圆满完成选调生推荐任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,立即部署安排本单位学生的报名推荐工作。尽快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本学院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2017届毕业生。
二、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保证选调生的质量。严格按照《关于做好2017年选调生工作的函》(新教内学函[2017]3号)的精神和条件落实各项工作,做好资格审查、建议推荐对象并出具学院党委书记签名的推荐意见。
三、严格按照相关条件,做好资料审核、汇总及上报工作。请于3月16日下午17:00前将《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》(附件4)《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》(附件2)及学院党委书记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443245027@qq.com,并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学院学工办李老师处。
四、3月17日至3月21日学校将在组织部、学生处、招就处网站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的方式向组织部、学生处、招就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