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升学调档程序说明如下:
一、需要出具政审材料的学生,带所考取学校的调档函,到学院负责人处办理。政审材料邮寄按考取学校条件进行,毕业前需要政审材料的,学生自己提交到考取学校,不需提前提交的政审材料同学生档案一并装入学生档案袋中。
二、学生本人凭调档函去学校招生与就业处(清泽餐厅四层304室)盖章、备案。(电话6014436)
三、学生本人凭调档函(已加盖就业处公章)按本学院学工办条件交予本学院学工办留存,(可在6月上旬交)作为转档依据。
四、等毕业材料交齐后学院按2017届毕业生档案工作计划条件,统一由毕业生自带档案、并办理相关登记签字等交接手续。
五、若档案接收部门有特殊条件的,请及时与学院或学生处档案室(电话6014668)沟通,提交申请书、调档函,确定寄递方式。
六、考取本校研究生的,在毕业生离校后由学工办负责将学生档案移交给研究生院管理老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