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号召,活跃学院教职工的生活、提高身体素质,促进教学、科研工作的更好开展,学校和学院工会为“教工之家”配备了必要的健身活动器材。为了确保“教工之家”的活动器材能够做到合理使用、惠及全部教职工、充分发挥效应,并得到妥善保管,特制定以下规定;
1、“教工之家”的所有器材由专人保管,建立相应器材档案;
2、器材的使用实行登记借用制度,并条件当日借用当日归还,任何人不得将器材长期个人占用;
3、在器材的使用中要做到爱护器材,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价赔偿(消耗品除外);
4、任何人不得将活动器材借于学院外的他人或外单位使用;
5、除课间活动时间和每周二下午外,上班时间不允许使用器材进行活动。
该规定从2013年12月10日起开始实施。
“教工之家”活动器材:
台球
乒乓球
球臂力器
握力器
拉力器
拔河绳
哑铃
篮球
象棋
跳棋
军棋
扑克
跳绳
毽子
呼啦圈